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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徐州西汉楚王墓出土印章相关问题再研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9-12-24 06:41:46  阅读:9891+ 作者:责任编辑NO。邓安翔0215

地域文明

江苏徐州西汉楚王墓出土印章相关问题再研讨

李晓军刘照建

内容提要:江苏徐州西汉楚王墓出土的印章应为冥具和废印,出自为楚王办理和制造印章的专门组织,年代在公元前175年曾经,与榜首、二代楚王在位时刻相一致,是西汉初年诸侯王享有官吏任免权在墓葬中的深入反映。

江苏徐州区域西汉楚王墓出土文物很多,其间狮子山和北洞山两座楚王墓出土印章200余枚,关于西汉楚国的官制、军制以及政区地舆前史等问题的研讨具有十分重要的含义。近年来学者们已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讨,在印文释读方面获得较大发展,澄清了一些错误知道,可是关于印章性质、来历、年代和入葬原因等问题仍然不很明晰,为此笔者拟在诸位学者研讨成果根底上,对印章相关问题进行再研讨。

一、印章的性质

狮子山楚王墓出土印章200余枚,北洞山楚王墓出土印章较少,共13枚。关于出土印章的性质,学者们一向存在不合,王恺先生以为“这批印章部分是会集铸治的冥具”,后来学者又提出“拷贝印”“有用印”“废印”“备用印”等观念。确定印章的性质,已成为处理印章相关问题的要害。

假如这批印章为有用印章,实践用处有两个方面:一是楚王颁布属下标明任免官吏;二是官吏行使职权时作为凭据。具有者应是楚王或属官,未颁布属官之前属楚王,颁布后则归属官自己运用。当印章属楚王时,楚王运用这批印章行使对属下官吏任免,只需官吏任免权未被掠夺,楚王将一向运用印章任免官吏,即便前一代楚王离世,下一代楚王即位,有用印章也不会抛弃,将随同楚王的替换而向下传递,确保官僚组织正常工作,为子孙后代考虑,前一代楚王身后也不会以有用的印章入葬。反之,假如楚王将印章已颁布属官,属官对印章只要运用权,没有处置权,也不行能以印章随葬楚王。由此可见,这批印章假如是有用印章,不管归于楚王仍是其属官,从实在的日子进入墓葬既无实践的操作途径,也没有合理的动力机制。一些学者关于“拷贝印”和“备用印”的提法也不尽合理,所谓拷贝,是指依照摹拟目标的质地、尺度、分量、形状、色泽、纹饰、工艺方法,制造尽或许挨近原物的摹拟品。可是研讨标明,多枚楚国中心职官印章与汉代官员的用印准则不合,二千石以上的诸侯国中枢官吏应该运用银质龟钮的印章,而楚王陵出土的“内史之印”“楚中尉印”“楚太仆印”等多枚印章,却一概为铜质桥钮,原料、标准显着不符,阐明不是拷贝而是拷贝。假如这批印章是备用印,备用印是将来要用的有用印,相同也存在原料不符的问题,“备用印”之说也解说不通。何况已然能够制造备用印,当然也能制造一些专门殉葬用的冥具印章,至于这些印章不像惯例冥具印章那样凿刻马虎,而是制造适当精巧,则是因为楚王在王国内具有分配一切的位置和权利所决议,即便制造冥具,技能水准也不会下降。

在狮子山楚王墓200余枚出土印章中,少量印章碎为数块。仔细观察这批印章,不管运用与否,其毁掉方法根本相同,多是将印钮砸烂,这正是盗墓所为,意图是查验印章的质地,才会呈现如此规则,与用碎印陪葬的风俗的确没有关系。一同,咱们也注意到一些印章虽经粘接,棱角仍多磨损,字划不整,印章有显着的运用痕迹,依据汉制有用印章未经特赐不能入葬的规则,因而“这部分碎印当为废印”。其次在北洞山楚王墓出土13枚印章,也有6枚显着具有运用痕迹,尽管未被击碎,可是从运用痕迹估测应该也是废印。至此能够得出结论,不管狮子山仍是北洞山,两墓出土的印章主体不是有用印,而是“冥具印”,只要少部分为抛弃的有用印。

二、印章的来历

关于北洞山和狮子山两座墓的印章来历学界有不同的观念,其间北洞山楚王墓开掘时刻早,尽管出土印章较少,但关于其来历的评论较多,北洞山楚王墓开掘完毕不久,邱永生先生依据墓内出土官印有“萧”“虹”“凌”“山桑”等楚国属县的官职称号,以为这些印章来自属官,并指出“(属官)用楚王颁布的印章随葬入墓,以示忠实,一同也表达了楚王生前具有的权利和连续”。后来北洞山楚王墓开掘陈述的编写者也持相似观念,并进一步提出“賵賻”的说法。但刘瑞先生指出陈述的假设是孤例,并且与秦汉印章的运用准则不符,应与葬礼賵賻无关。

后来韦正先生在对狮子山出土印章研讨时,指出西汉前期或许普遍存在诸侯王以所属职官官印的拷贝品随葬的现象,耿建军先生则以为狮子山和北洞山两墓出土的印章来自于楚王自己的印库。以上二学者的研讨思路改变方向,不再就印章自身所反映的职官去评论,而是与楚王联系起来,从印章的所有权和分配权去评论,提出印章的来历或许与楚王有关。据文献记载,汉代有专门的冥具制造组织,从近年徐州区域发现陶俑等很多随葬器物来看,楚国也存在这样的冥具制造组织,作为冥具的印章,依照惯例也应该来历于这类组织。可是考虑到这些“冥具印”不同于惯例含义的冥具,其制造的专门化程度较高,制造技能较为杂乱,不是制造惯例冥具的工匠所能为。刘瑞先生以为“很或许在楚国直接由专门刻有用印的印工来制造这种用来陪葬的印章”,因而这批印章很或许是由制造楚王有用印章的组织和人员所制造,便是由楚王专门的篆印官书写,刻印工匠加工制造的冥具印。别的少部分废印,则来自印章办理组织,汉代官印制造、保管、上缴都有严厉规则,关于一些属官运用的过程中损毁的印章,有必要上缴楚王印章办理组织,并由办理印章的官员一致毁掉和保管,因其失掉运用价值,也一同放入楚王墓内作为随葬品。综上所述,不管冥具印仍是废印,都来自楚王属下的印章制造和办理组织。

三、印章的年代

关于出土印章的年代,学者们多是结合墓葬的年代进行评论,因为对墓葬年代知道定见纷歧,故对出土印章的断代也有较大争议。其时学者研讨成果标明,两批印章的年代应定在前三代楚王时期,时刻下限在第三代楚王刘戊谋反的公元前154年。尽管出土印章多为冥具,但都是以实践存在为根底,即印章反映的职官称号便是其时楚王统辖的属下,严厉的随葬准则,决议叛王身份入葬的第三代楚王刘戊,不行能再随葬标志权利和土地的官印,依据狮子山和北洞山两座楚王墓出土印章都有刘交初封时三郡之内的属县称号揣度,两墓墓主是榜首、二代楚王,印章的年代下限是公元前175年。

四、印章入葬的原因

长期以来,关于印章入葬原因不清,现在一旦将这批印章的年代定在一、二代楚王时期,其入葬的原因将得到合了解说。西汉初年,高祖刘邦出于“镇抚四海,承卫皇帝”的意图,将大批同姓子弟分封为诸侯王,在王国内享有官吏的任免权,因为第三代楚王刘戊参与“七国之乱”,楚国前史发作严重骤变,楚国在景帝中五年之后已不再享有官吏任免权。与之相对应的是,徐州区域共发现8处楚王坟墓,可是只要狮子山和北洞山楚王墓出土有印章,其他楚王坟墓皆未发现以属地官员印章随葬现象,且印章反映的地名皆为夺郡削地之前,这标明两座墓墓主生前具有这些印章制造权和颁布权,这是最直接和简略的反映。因而笔者以为狮子山、北洞山入葬印章的原因,实践上的意思便是西汉初年诸侯治国在墓葬中的深入反映。

现在全国发现诸侯王墓数量很多,可是到现在为止,不管盗掘与否,除狮子山和北洞山楚王墓之外,没有发现有随葬属官印章的现象。徐州区域两座楚王墓随葬官印,成为汉代诸侯王墓中特有的文明现象,阐明在西汉楚国的确存在一段以官印随葬的前史。本文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再研讨,期望能够推动对此现象的知道和了解。

作者简介:

李晓军(1979—),男,徐州博物馆馆员,首要研讨方向:汉代物质文明。

刘照建(1973—),男,徐州博物馆研讨馆员,首要研讨方向:汉代考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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