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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的外国法官这么多真的合理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9-08-23 23:55:54  阅读:4447+ 作者:责任编辑NO。郑子龙0371

(⊙_⊙)

听说地球公民都注重共享我局了(⊙v⊙)

NO.1137-香港外籍法官

作者:贺探长

制图:孙绿 / 校稿:猫斯图 / 修改:生菜

涉嫌殴伤《环球时报》记者付国豪的坏人赖云龙被抓了。此人现在现已阅历了在东区裁判法庭的提堂,并将在10月底承受下一次裁审。

这么快就让犯案时包得严丝合缝的赖云龙归案,香港警方的功率令人肃然起敬。但一起,无论是香港爱国市民仍是内地言论,都忧虑这名坏人依然会毫发无损地走出法院。“差人抓人,法官放人”的说法自从2014年不合法“占中”期间就现已呈现了,人们都在质疑香港司法权的权威性。

而在这场置疑风暴中心的,则是香港为数很多的外籍法官。

这些外国人凭什么能在我国的领土上把握司法大权呢?

英国的那一套

英国人在1841年正式进驻香港。此前他们尽管现已私自借用香港作为远东中转港口多年,却一向没有摸透这片归于陈旧东方帝国的土地的脾气。香港先民均是桀的岭南遗民,远离中心帝国的操控,所谓的法制办理底子无从谈起。要标准人们的行事,都要借家族长老之口完成。

1845年的维多利亚港

英国测量师制作

(图片来自wikipedia@ThomasBernardCollinson)

初来乍到的英国殖民者明显也没有更好的办法,仍答应香港依照原有的社会秩序工作。但为了表现宗主国的办理权,英国在当地建造了裁判署,从本乡调来了法令人士作为裁判官。假如村落判定无法服人,或许呈现了损害殖民控制的案子,则由这些英国裁判官担任判定。

这便是香港最早的现代司法组织,但它更像是一个防御性的组织,对香港社会的影响力不大。

3年后,英国从大清国手中全面接管了香港的政治、经济权利,对司法权的操控就成了下一个重要议题。英国人选用的办法也很粗犷:在香港公布《最高法院法令》,将英国法令全面移植到这个华人社会,也敞开了外籍法官全面把握香港司法权的前史。

英国的那一套与咱们了解的法令不一样,被称为“普通法”或许是更知名的别称“海洋法系”。

现在最干流的是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

不过前史上也曾存在过多种法系

因欧洲列强特别英帝国的全球殖民

英美和大陆法系得以传遍全球

简略来说,这一套法令的特色,便是让法官依据自己的良知和品德观念来进行判定。长辈法官的判定,将会作为判例被记录下来,晚辈法官要依据前代的判例和社会品德的改变,再做出自己的判定,即所谓“法官立法”。

与之对应的是流行于法国、德国的“大陆法系”。这种法令就高度依赖于成文法,法官的判定依据便是由立法机关(国会、议院、立法会等)发布的各种《XX法》,前代法官的判例只能作为参阅,没有实践价值。

最广为人知的恐怕便是拿破仑法典了

(图片来自wikipedia@DerHexer,Wikimedia Commons)

此外还有咱们我国的,社会主义法系,在此不提。

总而言之,作为“海洋法系”的奠基国家,英国现已习惯于这种法令数百年了。在英帝国向外殖民扩张的过程中,他们也竭尽全力地把这一套带到自己的殖民地。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新加坡、南非、马来西亚,乃至印度的今世法令,都归于“海洋法系”。

在英殖民控制下的香港,天然也应用了这套系统,并且一向保存至今,这便是香港的普通法。

殖民者自己审自己?

在英美体系的鼓吹者口中,“海洋法系”是西方“三权分立”能够完成的根底。国家经过答应法官进行自在裁量,让司法权和立法权对立,防止恶法的呈现。

但是,至少在港英控制的前期,英国人并不介意法令的外籍法官是否做到了这一点。他们为香港指使的首任首席裁判官坚伟上尉(Captain William Caine),一起也是香港差人首长。最高法院首任首席大法官晓吾(John Walter Hulme),则是立法会的成员。

一起,第二任港督璞鼎查爵士(Sir Henry Pottinger)也是刑事法庭的法官。这适当于省长一起也是省高院的法官,身兼数职,还要自己审自己,司法水平怎么也就可想而知了。

刚抢到的殖民地,保护控制肯定是第一位

所以派武士来身兼多职也是正常

(图片来自wikipedia@Foreign & Commonwealth Office, Whitehall)

这些兼职法官很快就暴露了自己的实在水平,案子被他们搞得乱七八糟,本相无法复原,民事纠纷也层出不穷。至于民告官,更是想都不必想。如此法令遭到了香港华人的抵抗,以为法院没有权威性,对港英控制也形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但委任英国远道而来的法官,在其时的香港仍是不得不挑选的办法。

方才咱们介绍了“海洋法系”和“大陆法系”的差异。你一定会知道到,培育一个合格的“海洋法系”法令人才是很困难的。

他们需求学习很多散碎的事例,了解长辈对法令和正义的界说,然后做出自己的判别。这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个人,但司法却代表着登峰造极的公权利。要让这两者谐和,就有必要让法官们的思想跨过时空位联系起来,理论头绪的传承必不可少,傍边或许还有些形而上学成分。

所以法令专业集体才得以想要较高的社会位置

法官在其间更是位置崇高,究竟培育一个太困难

(图片来自wikipedia@Arpingstone)

其时香港还仅仅一个大清帝国南边的偏僻小岛。本地居民的文化水平有限,贩夫走卒是社会干流,即便有少数社会精英,那也是在儒家文化下教育出来的人才,无法直接移植英国的那一套。从本乡调人才过来,仍是有必要的。

好在尔后港英政府总算知道到了兼职法官的恶性影响,开端企图在香港建造一个司法独立的社会。首席大法官晓吾,就离开了立法会,专职做大法官。其他英国法令人才的登陆,也改进了香港普通法人才缺少的局势。

他们的确坚持着英国法令界寻求独立正义的传统,竭力抵抗港督和利益集团的影响,在香港一个半世纪的殖民前史上发挥着应有的效果。不可否认的是,香港能够得到全国际商人的信赖,成为国际闻名的自在港和金融中心,通明独立的司法是适当出彩的加分项。

并且到了70年代,在经济、教育等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的香港,还曾启动过公务员本乡化。法令界的本乡化也一度轰轰烈烈。特别是在首席大法官贝理士爵士(Sir Geoffrey Briggs)任期内,这位英国老法官很注重华人法官的培育,在全港75名法官/裁判官中启用了16位华人。

但这还远远不够。

困难的本乡化

由贝理士爵士主导的法官本地化运动在他退休之后就被萧瑟了。这是由多方面原因形成的:

首要,其时的香港不缺法令精英,但做大律师的收入远高于做法官(能够了解),那些资深的大律师很或许不愿意成为法官。

其次,即便这些律师成为了法官,华人法官的社会公信度也不如白人法官。这是由香港社会的成见形成的,民众会对他们更严苛,华人法官的升职也更困难。

第三,港英政府内有人以为,香港作为国际化的大都市,生活着不少来自其他英帝国前殖民地的人士,比方印度人、孟加拉人、南非人、马来西亚人等等,很多启用华人法官对他们不公平。

这第三条纯属无稽之谈,香港一向是一个华人主体社会,自己办理自己入情入理。并且这些法令精英都是承受正统英式法令教育才执业的。置疑他们会对外籍人士不公,也便是置疑英国法学圈的良知,这难道不是自己打自己脸吗?

实践状况或许是由于跟着香港回归我国的日期接近,港英政府并不想让华人把握太多权利。

整个80年代,香港司法组织的知道通明度都在不断下降。特别是84年《中英联合声明》发布后,香港市民现已不能查阅法官委任数据了。暗箱之内,英国人不断架空70年代被选拔的华人法官,还新增了一些冗余职位,把外籍人士放进来。

中英联合声明签署现场

两边沟通签字文本后握手

(图片来自paper.takungpao.com)

据不完全统计,80年代末香港司法组织内的高档职位,有90%都由外国人担任。

开了这么一波倒车,还说自己没有私心,想必谁都不会信的。

在中英商洽中,英方持续着重,香港依然缺少具有丰厚资历的法令人才,而施行社会主义法系的我国内地也较难供给拿手普通法的人才。聘任前英国殖民地政府的资深法官,有利于“一国两制”的施行,保护香港交代前后的社会安稳。

这番话不无道理,并且让香港保持昌盛安稳发展,也是咱们的希望。因而终究在拟定《中华公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大名鼎鼎的《基本法》)时,外籍法官得到了供认:“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员……可从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聘任。”(第92条)

就以香港特区最高司法组织终审法院为例。

终审法院现址坐落旧最高法院大楼内

(图片来自wikipedia@craddocktm)

依据《香港终审法院法令》,终审法院由一名首席大法官、三名常任法官和若干非常任法官(不超越30人)组成。其间,首席大法官有必要是在国外没有居留权的我国公民,其他法官则对国籍没有约束,这形成了很多外籍法官占有香港司法高位的现像。

一切上诉到终审法院的案子,有必要由5名法官到会审判,即首席大法官(或受其托付的法官)、三名常任法官和一名非常任法官。首席法官是我国人,常任法官中常常至少有一位外籍法官,非常任法官更是以外籍人士居多(本年的状况是华人只要邓国桢和陈兆恺两位,其他均为外国人)。

外籍法官在香港的影响力可想而知。

当然在下级法院中,华人法官的份额仍是很高。2015年,香港区域法院的37名法官中,有31名是我国人;裁判法院的82名法官中,有80名为我国人。但这是由于这些下级法院和市民的触摸较多,启用华人法官有利于互相了解。在把握了港内最高司法权的终审法院里,外国人仍是出言如山。

客观地说,外籍人士的确对香港司法有过很大的协助,但在今日的环境下,他们对香港高档司法界的影响力究竟在起到什么效果,就很难判别了。

跟着香港的回归,香港与内地的沟通也日趋严密,华人的位置更是与港英时期不可同日而语。受到了杰出教育的香港人,明显也有了把握高档审判权的资历。所以近年来,有不少香港人都在呼吁赶快扫除外籍法官的影响,在司法层面完成港人治港。

在这个方面,澳门又是一个先进的比如。上一年年头,有音讯传出,澳门拟修订新规,在触及国家安全的案子审理中请外籍法官(澳门也有外籍法官,主要是葡萄牙人)逃避,整个过程中的司法人员将全都是澳门籍我国公民。

而澳门之所以要修订新规,正是由于香港这几年接连不断的司法争议。

参阅文献:

林峰. " 一国两制" 下香港" 外籍法官" 的人物演化[J]. 中外法学, 2016 (5): 4.

石贤平, 董立新. 论香港特区法官国家认同感——从香港特区法官触及香港基本法解说办法挑选的视点[J]. 黑龙江省政法办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3 (3).

陈硕. 香港公务员本地化: 问题与趋势[J]. 中山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1991 (2): 54-62.

张淑钿. 香港特区特委法官和暂委法官准则运作的实证调查[J]. 港澳研讨, 2015 (4): 3-14.

*本文内容为作者供给,不代表地球常识局态度

Cover Photo by farfar on 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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