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嫁从夫是中华民族历来的婚姻传统。即使在现代社会,男女自由恋爱结婚后,女方也一般会将户口迁到男方户籍中,方便于需要用到双方户口之时。反之亦然。然而在离婚率越来越高的今天,不少人都希望了解离婚后户口不迁出可以吗?
其实根据我国现行的《户籍管理条例》和《婚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夫妻双方离婚后,户口一般有以下几种处理方法:
另立门户
各自新办一个户口本,双方户口分开。一般只要一方持法院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或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离婚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分户手续即可。但由于各地户籍政策有所不同,具体办理条件会因时因地而异。
再婚后迁出
离婚后,待再婚时将户口迁往再婚对象的户口所在地。当然,相关手续除了参照上述所说,此项还必须符合迁入地的户籍政策和细则方可办理,需具体了解。
不迁出
夫妻双方离婚后,户口并不硬性规定要迁出,可以继续留在原户口内。以户口本内加盖“离婚”公章为准。但如果双方有迁出约定,或有判决书裁决,或调解书要求等情况,则必须迁出。
凡事有得倾(万事有商量)。在我国非常重视户籍政策的大环境下,户籍管理也并非死板一成不变,离婚了就得马上“逐出家门”。考虑到小孩,考虑到日后工作、生活,双方冷静坐下来协商好,户口不迁出,也是可以的。